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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規劃於西嶼鄉之工程用地,位於大池村東南方約450公尺處之海岸腹地,設置「澎湖西嶼海水淡化廠」,包括海水淡化廠之主廠區、海水取水站及取、排水管線工程。營運範圍除含計畫區「澎湖西嶼海水淡化廠」之營運、處理、操作維護管理及投資興建工程之維護外,並含相關附屬事業之營運。
本計畫主要為補充及供應至民國100年時西嶼地區所短缺之清水,而供水範圍應為澎湖縣西嶼鄉,因此規劃淡化水之產水量為每日750噸。另一方面,在工程用地上係以長期供水目標之總淡化水產水量需求之2,000噸/日為範圍一次辦理取得,因此雖目前只設置產水量750噸/日之海水淡化廠,但同時預留未來擴建工程之用地與相關設施。本計畫之土地取得方面已由台灣省自來水公司南區工程處全部完成,其中私有土地部分已辦理協議徵(價)購取得,而土地為公有地部分則已完成申請租賃使用、計價投資及申請價購。本廠海水淡化處理預定以逆滲透(RO)方式進行,且由於供水之重要性,在生產機組上應維持50%(即每日375噸)之生產備載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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