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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有償BTO

  有償BTO(Build-Transfer-Operate;興建、移轉、營運): 由民間機構資新建完成後,政府一次或分期給付建設經費以取得所有權,並委託該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本計畫採行有償BTO

  本計畫採行有償BTO模式來興辦,在特許合約年限中,興建期為不得超過一年,並在完成興建驗收後進行所有權轉移,以及進入15年之營運期。在特許期滿後,再將營運權歸還於主辦機關。建設費用則於興建完成後即由主管機關一次付清。以此方式辦理本計畫之主要考量在於民間機構於興建完成後即可回收興建成本,可減輕民間資金壓力;而由民間規劃、設計至施工及營運一貫作業,不但可引進民間經營效率,亦減少工作界面、加速工作進度並提早完工營運,相對減少所需付出之社會成本。而相對於由政府自行建設,對主辦機關而言,此辦理方式可減少政府短期財政壓力。


保價保量政策

  另一方面,為吸引民間參與興建營運之較佳方式,在BTO架構之下,本計畫將採獨立於現行水價的保價保量政策。主辦機關將保證於合約期間內每天採購750噸之合格海淡水,而採購價格將於簽訂合約時訂立,且含費用調整機制,以保障廠商於如電費調漲時仍能維持一定合理之報酬率。